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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合理疏导 开发民间资源

——芬兰“假日经济”发展迅速
2000-08-01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驻赫尔辛基记者 郭林 我有话说

在芬兰,人们一年中一般可休假112天以上。长时间的假期为刺激消费、发展经济提供了契机,政府和经济界对此十分重视。

芬兰政府于1996年制定了“芬兰2000年前旅游战略”,着眼于发展国内旅游业,增加旅游的方便程度,开发自然和文化旅游品种,以提高整个旅游业的竞争力,增加旅游经济的收入。1988年芬兰旅游收入为42.8亿芬兰马克,到1998年就增长到100亿芬兰马克。

在芬兰几乎所有的城市,市中心最惹眼的建筑往往就是旅游信息中心。在这些信息中心以及机场、车站、饭店等“城市窗口”,人们可以免费索取本地和全国其他地方的旅游介绍资料,还有瑞典、丹麦、俄罗斯等许多邻国的旅游资料。此外,信息中心还免费为游客介绍情况,提供建议,预订旅馆和车票。

在解决住宿接待能力方面,芬兰人充分利用了民间资源。很多芬兰人拥有自己的乡间别墅,但为数不少的低收入者和年轻人没有自己的别墅。到了旅游旺季,那些闲置别墅的主人会登广告将别墅出租给游客,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,游客也不会因为没有自己的别墅而错过宜人的假期。小镇高斯蒂宁每年都要举办为期数天、可能算得上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民间音乐节,国内外数万民间音乐家前来参加。这个仅有几千人的小镇发动本地居民腾出一部分住房做临时旅店,使客人能在这里沉醉于音乐之中,细细领略乡村的民风和美景。

假期过于集中给交通、服务行业的接待能力带来了很大压力,芬兰政府制定政策鼓励分期休假,30天的假期在夏冬两季各休半个月,就可额外享受一周的冬假。另外,利用住宿、交通等方面较大的季节差价疏导游客,缓减了旅游旺季的压力,同时使旅游点“淡季不淡”。

除了传统的观光,芬兰还开发了不少新的旅游品种。在名人的生活地、历史事件和文学名著的发生地,旅游部门结合故事情节开辟旅游路线和项目。结合芬兰的季节特点,旅游部门又为兴趣不同的游客安排滑雪、皮划艇、垂钓、野营等体育项目。除了文化旅游、体育旅游和农业旅游等项目,芬兰还有很多其他专题旅游。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增加了对游客的吸引力,也避免了因旅游品种和旅游地点单一造成客流拥挤等问题。

由于宗教习惯等原因,所有商店星期日关门已在芬兰沿袭多年。为了方便游客、繁荣旅游业,芬兰人于几年前一改旧习,大中城市的商店在旅游旺季的星期日也全天开门营业,不仅方便了旅游者,也方便了当地居民,营业收入因此大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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